第七百三十四章 枣袛的分配制度-《搅乱三国》
第(3/3)页
任峻等人更加疑惑了,怎么叫“我们少收了呢!”
枣袛细细道来他的研究,他说按照今年收成好的年份,我们只能按照耕牛数目等定额来收租,国家不能出尔反尔的多加收入。而如果碰到收成不好的年份,比如兴平元年的灾年,国家在这种制度下,又不能免了屯田客的田赋,那样的话,国家就没了来援,但就算屯田客拿出所有的存粮,不但交不起应付的田赋、地租,还要饿肚子。情况再不好就要大量死人。
韩浩似乎听明白了枣袛的意思,便接口道:“那就不按‘耕牛’算,按‘人头’算?”
曹智等人一听韩浩的建议,都纷纷点着头。这也是一个可行的办法,好像也显得公平,有几口人,就交多少田赋。这曹智在丹阳就实行过,效果还是很好的。
没想到枣袛一听,头摇得像布郎鼓,意思很明确,就是按人头算,更是不行了。
这会儿,连曹智也来了兴趣,问道:“那依你的意思该如何分?”
枣袛神秘地嘿嘿一笑道:“我的意见是将‘计牛输谷’改为‘分田之术’!”
所有的人听到这个新名词都愣了,什么叫“分田之术”?
枣袛看着众人的疑惑,进一步解释道:“分田之术,就是根据每年的实际收成,定一个比例,然后丰收的年份多收,歉收的年份少收!”
枣袛这么一说,众**部分还算不过来这笔账,什么多收,什么少收的。
曹智听完,眼前刷地一亮,拍着大腿叫嚷起来,“枣袛你可真是干这个的!”
众人被曹智吓了一大跳,荀彧急问:“主公算明白了?”
“算明白了!”曹智愉快的应着荀彧的问话,他何止明白,枣袛说的不就是后世经常用的分成合同吗!这比他想要实行的“承包责任制”都来得先进,所以他哪有不高兴之理。
曹智接着还帮枣袛解释这“分田之术”的内涵,他打了个比方,我们官家和这些屯田客签好合约,合约上规定,今年收成的百分之三十归我们官家,剩下的归屯田客。这样一来有什么好处呢?就是更大的激发屯田客们多劳多得的激情,让他们更多的去开发荒地,种出更多的粮食,这样不光我们官家会多收益,种田的屯田客也会增加收入。
当然这只是一个曹智的比方,在古代这个必例差不多是颠倒过来的。
曹智一下很是兴奋,枣袛能在一千八百年前,就想出如此先进的分配制度。
枣袛也因为曹智突然的赞许,乐呵呵的看着曹智为他解释,没在往下继续说。
第(3/3)页